《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

admin2019-01-15  28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材料反映了唐朝的什么制度?

选项

答案材料反映的是唐律的官当制度。所谓官当,是指官僚贵族犯罪后,允许其用官品或者其爵位折抵刑罚的制度。官当制度始创于南北朝时期,沿用于隋、唐、宋。材料的基本含义是官吏犯私罪,五品以上的,一官可以折抵徒刑二年;九品以上的,一官可以折抵徒刑一年。如果犯公罪,一官可以多折抵一年。如果是以官品抵当流罪的,原则上是三等流刑同比徒刑四年。以官品折抵徒刑如果仍有余刑不尽的,可以用铜作赎刑。因官当而失掉官职的人,一年后可以比原官职降一等任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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