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 14—1996)中规定,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2-04-23  32

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 14—1996)中规定,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一类功能区不得小于3 k2
B、二类功能区不得小于8 k2
C、二类区中的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二类区迁出
D、三类区中的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三类区迁出

答案D

解析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 14一1996)中规定,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要求。
(1)一、二类功能区不得小于4k2
(2)三类区中的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从三类区迁出。
(3)三类区不应设在一、二类功能区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4)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二类区与三类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缓冲带的宽度根 据区划面积,污染源分布、大气扩散能力确定,一般情况下一类区与三类区之间的缓冲带宽度不小于500m,其他类别功能区之间的缓冲带宽度不小于300m。缓冲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应向要求高的区域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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