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已七十多岁,配偶和子女均已过世,无人照料,欲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死后将其房产送给照料自己饮食起居的人。付某的外孙、外甥、外甥女及干女儿等争做扶养人。这些人中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是( )。

admin2013-08-13  34

问题 付某已七十多岁,配偶和子女均已过世,无人照料,欲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死后将其房产送给照料自己饮食起居的人。付某的外孙、外甥、外甥女及干女儿等争做扶养人。这些人中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是(    )。

选项 A、外孙
B、外甥
C、外甥女
D、干女儿

答案A

解析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按照民法原理,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当扶养人为自然人时,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不能存在法定的扶养关系。本题中,付某的外孙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主体,不能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因此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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