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5年2月,甲公司职员丙窃取了公司技术秘密予以公开。乙对此并不知晓,独立研发了一项与甲公司该技术相同的新技术,并于2005年4月5日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同月6日,甲公司也就其被泄露的技术提出了专利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2005年2月,甲公司职员丙窃取了公司技术秘密予以公开。乙对此并不知晓,独立研发了一项与甲公司该技术相同的新技术,并于2005年4月5日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同月6日,甲公司也就其被泄露的技术提出了专利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2-10-17
41
问题
2005年2月,甲公司职员丙窃取了公司技术秘密予以公开。乙对此并不知晓,独立研发了一项与甲公司该技术相同的新技术,并于2005年4月5日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同月6日,甲公司也就其被泄露的技术提出了专利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的技术是被他人非法公开,六个月内申请不丧失新颖性,所以可以获得专利权
B、根据先申请原则,.;申公司不能获得专利权
C、根据先申请原则,乙可以获得专利权
D、因为该技术为甲公司先发明,乙不能获得专利权
答案
2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发明创造在何种情况下丧失新颖性的问题。《专利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月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可见,在我国,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是其获得专利保护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下,虽然技术被公开了,但法律规定并不丧失新颖性,如《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可以看出,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首先,本题中,发明人甲公司申请专利前6个月内甲公司职员丙窃取了公司技术秘密予以公开,符合上述在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因此基于该公开的事实,甲的发明并不丧失新颖性。但是该发明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要求,即“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情形,因为第三人乙在他人技术秘密被公开之后到发明人提出申请之前独立做出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在发明人之前提出了专利申请,对于甲公司来说,其发明就丧失新颖性了。根据先申请原则,发明人甲公司不能取得专利权。据此,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其次,对于第三人乙的发明,想要获得专利权,也必须符合新颖性的要求。虽然由于丙未经甲公司的同意而公开了该发明,但《专利法》第24条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是为了保护被公开人的权利而设的,本题是相对于甲单位来说其发明不丧失新颖性,对于乙来说,该发明已经公开成为现有技术,丧失了新颖性,因此也不能取得专利权,据此,选项C不正确。再次,乙不能获得专利是因为该发明已经公开成为现有技术,丧失了新颖性,而不是因为甲公司先发明该专利,仅仅是他人先发明出来,没有公开,则不影响乙发明的新颖性,故选D也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D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
(2013年)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
(2014年)案情: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
(2016年)案例: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
(2016年)美森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经营煤炭。股东是大雅公司以及庄某、石某。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是5:3:2;各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资。大雅公司将之前归其所有的某公司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
(2016年)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种运营手续、保险等。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
案情:高某(男)与钱某(女)在网上相识,后发展为网恋关系,其间,钱某知晓了高某一些隐情,并以开店缺钱为由,骗取了高某20万元现金。见面后,高某对钱某相貌大失所望,相处不久更感到她性格古怪,便决定断绝关系。但钱某百般纠缠,最后竟以公开隐情相要挟,要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请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和意义是什么?(2)如何理解本
下列有关《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主症为头目昏重,痛势绵绵,神疲乏力,心悸不宁,劳则尤甚,舌淡,苔薄白,脉细弱,属
牛乳中含有下列哪种代谢产物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某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为20000m2,按概算指标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直接工程费为800元,因设计对象与概算指标有差异,每100m2建筑面积发生了如表2所示的变化,则修正后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直接工程费为()元。
2010年,某市外商投资企业甲公司发生下列情况:(1)3月9日,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封面上由总会计师签名,董事长称总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2)4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一张面
某公司从日本以快件方式进口传真机使用的传感器一批(5纸箱,价值9万美元);另,供货方免费提供传真机使用说明书200份(1纸箱,标明价值50美元)。报关员在办理该批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时因报关行为不规范,被海关记5分。(设1美元=8元人民币;传真机使用说明书进口
某船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购进船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60万元、税额61.2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人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287.6万元、期租业务收入255.3万元、打捞收入116.6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报告。
下列哪些不是学校体育最主要的本质功能?()
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里“规矩”的意思是:
Thefutureofbusinessliesnotinsellingproductsbutinsellingdreamsandemotions,accordingtoRolfJensen,directorof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