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出售一级小麦10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甲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小麦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admin2019-05-18  52

问题 甲公司出售一级小麦10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甲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小麦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题:(1)甲公司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2)如以CIF贸易术语成交,甲公司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选项

答案(1)甲公司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贸易术语是FOB,这是FOB合同。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1000吨的一级小麦,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小麦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在小麦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甲公司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该责任。 (2)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贸易术语成交,甲公司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CIF贸易术语中,货物风险的转移时间与FOB贸易术语转移时间相同,均为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转移,故卖方也不应承担赔偿差价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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