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因邻居丁曾经揭发他的犯罪行为,一直对丁心存不满,决定寻找机会将丁杀死,但考虑到自己出面行动不便,就找来乙和丙,商定自己拿出2万余元请他们将丁杀死。于是,乙和丙携带凶器来到丁所住的某市郊区。在将要下手实施杀害行为的时候,丁苦苦哀求,并且拿出25000元钱给
甲因邻居丁曾经揭发他的犯罪行为,一直对丁心存不满,决定寻找机会将丁杀死,但考虑到自己出面行动不便,就找来乙和丙,商定自己拿出2万余元请他们将丁杀死。于是,乙和丙携带凶器来到丁所住的某市郊区。在将要下手实施杀害行为的时候,丁苦苦哀求,并且拿出25000元钱给
admin
2014-11-19
32
问题
甲因邻居丁曾经揭发他的犯罪行为,一直对丁心存不满,决定寻找机会将丁杀死,但考虑到自己出面行动不便,就找来乙和丙,商定自己拿出2万余元请他们将丁杀死。于是,乙和丙携带凶器来到丁所住的某市郊区。在将要下手实施杀害行为的时候,丁苦苦哀求,并且拿出25000元钱给他们,要求放过自己。乙、丙就答应了,带着钱扬长而去。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应该如何认定?( )
选项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B、乙和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
C、乙和丙成立抢劫罪的既遂
D、甲、乙、丙三人成立故意杀人罪共犯
答案
A,D
解析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乙和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并不成立抢劫罪,A、D正确。解答本题时应特别注意共同犯罪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关系,尤其是共同犯罪中对各犯罪分子中止的认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8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务员甲因情感纠葛与同事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事后,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甲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乙的医药费。甲在狱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并且希望他人从中汲取教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甲赶紧打120电话,并随救护车将乙送往医院,乙被诊断为轻伤,经及时救治痊愈出院。甲支付了乙的医疗费等费用。事后,甲未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述材料,甲被免责的原因是()。(2017单7)
汉律的罪名除沿袭秦制外又增设了一些新罪名。“左官”便是其中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之一。具体是指()。(2016单35)
《唐律疏议·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无证见;或傍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得过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013分析69)唐律关
下列选项中,属于免责条件的是()
以下关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为标准,法律关系可分为()
甲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甲与公安机关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
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是()
某甲和乙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
随机试题
“受命写作”的写作动机是由他者意志点燃的。
()是指关心被大的旅游企业忽视的某些细分市场,在这些小市场上通过专业化经营来获得最大限度的收益。
三七、茜草、蒲黄的共同功效是
A、克拉维酸钾B、维生素CC、苄丝肼D、叶酸E、奥美拉唑与阿莫西林配伍,可提高疗效的是()。
背景材料:某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20km/h,路面面层为三层式沥青混凝土结构。施工为大型公路专业施工企业,设施精良,技术力量雄厚。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时作了如下控制:(1)选用合格的石料进行备料,严格对下承层进行清扫,并在开工前进行
电子账册管理的保税加工报核期限,一般以()为1个报核周期。
阿尔卑斯山是欧洲著名的旅游胜地,该山脉覆盖了欧洲多个国家的领土,这些国家中不包括()。
下列关于细胞内化合物的叙述,正确的是()。
国际市场疲软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面对外汇资产缩水风险、出口贸易受到影响和输入性通胀压力上升等_________,中国需要_________考虑应对,谋定而后动。制定短期和中长期的、货币和财政的、战略和战术的、经济和政治的“中国政策”________
ManyAmericanfamiliesparticipateinsportsduringtheweekendsuchas____________(跑步、骑自行车或进行球类运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