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男与乙男共谋抢劫某女教师丙的财物,便潜入该教师在校园中所住的宿舍。乙男在宿舍外望风,甲男持刀闯入丙的房间后,发现宿舍内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没有值钱的财物,为不虚此行便以刀相威胁,让丙脱光衣服以一饱眼福,丙含泪脱下衣服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价值3 000元)
甲男与乙男共谋抢劫某女教师丙的财物,便潜入该教师在校园中所住的宿舍。乙男在宿舍外望风,甲男持刀闯入丙的房间后,发现宿舍内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没有值钱的财物,为不虚此行便以刀相威胁,让丙脱光衣服以一饱眼福,丙含泪脱下衣服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价值3 000元)
admin
2018-05-25
21
问题
甲男与乙男共谋抢劫某女教师丙的财物,便潜入该教师在校园中所住的宿舍。乙男在宿舍外望风,甲男持刀闯入丙的房间后,发现宿舍内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没有值钱的财物,为不虚此行便以刀相威胁,让丙脱光衣服以一饱眼福,丙含泪脱下衣服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价值3 000元)放到桌上。甲强行摸了丙的乳房之后准备离开时,又趁丙穿衣之际顺手将手表塞进兜里拿走。甲与乙汇合之后,将手表变卖,获利1 000元,两人各分500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结合刑法相关规定和原理,判断甲乙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甲乙主观上具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着手实施了抢劫行为,因此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并且适用人室抢劫的法定刑。其中,甲成立抢劫罪(中止),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继续实施抢劫行为,却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并且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应当免除处罚。乙成立抢劫罪(未遂),因为甲放弃犯罪对乙来说属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没有实现抢劫罪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成立抢劫罪的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甲还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盗窃罪。甲主观上具有猥亵侮辱的故意,客观上以刀相威胁强迫丙脱光衣服并强行摸了丙的乳房,符合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甲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趁丙不注意以秘密的方式拿走了丙的手表,成立盗窃罪。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压制丙的反抗,所以不能包含在抢劫罪中,而是另行成立盗窃罪。 (3)乙不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盗窃罪,因为乙和甲只有共同实施抢劫的故意,没有强制猥亵侮辱的故意和盗窃的故意,甲实施的猥亵侮辱行为和盗窃行为属于过限行为,乙对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对甲以抢劫罪(中止)、强制猥亵侮辱罪、盗窃罪实行并罚,对乙以抢劫罪(未遂)定罪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7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试说明:本条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
下列哪个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
简述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张某(某市城镇居民)承包了某集体组织的荒地以经营果园,但该承包并没有办理登记。由于资金短缺,张某遂将果园抵押给银行,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办理抵押登记。由于科学经营获得了大丰收,但张某并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遂委托市里的朋友李某在市里代为销售,双方约定
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各组权利类型中,全部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简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现象大幅减少。这一变化反映了刑法的()
随机试题
下列与过期妊娠无关的是
_______是解决多变量最优决策的方法。
检测评估公共关系效果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腹主动脉的描述,错误的是:
最可能的诊断是下列哪项处理不妥
左向右分流型先心病血流动力学有下列共同特点,但除外
甲因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执行三年后,于2008年6月获假释出狱。但甲不思悔改,出狱后即找到其朋友乙和丙,商量“生财之道”。一日,甲找到在某发廊工作的卖淫女丁,当两人在某旅馆进行性行为时,等候在外的乙和丙破门而入,并声称是派出所民警。要求丁交纳1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不包括()。
现代生产物流系统中的执行层由自动化的物流机械组成。物流设备的控制器接受()的指令,控制设备执行各种操作。
某市市委和市政府2005年1月6日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就一项重要工作,即2005年本市区县级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工作作出,安排,决定联合制发一份序号为27号的文件进行部署。1月8日,市委领导签发了该文件。1月9日,市政府领导也签发了该文件。该文件1月10日由市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