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入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51题)

admin2018-07-16  24

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入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51题)

选项 A、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答案A,C

解析 责任自负原则其主要涵义包括:
(1)违法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无责任人受到法律保护,即不枉不纵,公平合理。该条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责任人是可能加害人,而非实际加害人,显然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故A项正确。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法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所谓法律解释方法位阶,就是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该条显然未规定此种优先性关系,故B项错误。
    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规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该条已经明确规定了补偿责任的承担条件和承担主体,故属于确定性规则。C项正确。
    民事补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公平原则,由行为人或受益人依据各方情形等因素对受害人进行适当补偿。故该条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但并非体现“司法公正”原则。法律公正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其一是法律制定上的公正,可以称为立法公正;其二是法律实施中的公正,包括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该条体现的是立法公正。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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