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2007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最晚在 (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admin2009-11-25  36

问题 1988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2007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最晚在 (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选项 A、1989-1-1
B、2008-6-30
C、2008-1-1
D、2009-6-30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张某于2007年6月30日知道了侵害人,诉讼时效应当从2007年6月30日算,到2008年6月30日结束;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张某是1988年1月1日被打伤的,2008年1月1日以后法院就不再保护。综上所述,张某最晚应该在2008年1月1日前提起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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