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6年12月5日,甲、乙、丙、丁分别出资100万元、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2017年8月12日,发现A公司设立时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房屋实际仅值4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
2016年12月5日,甲、乙、丙、丁分别出资100万元、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2017年8月12日,发现A公司设立时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房屋实际仅值4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
admin
2020-12-21
30
问题
2016年12月5日,甲、乙、丙、丁分别出资100万元、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1)2017年8月12日,发现A公司设立时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房屋实际仅值4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100万元。
(2)公司监事王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50万元的经济损失。2017年9月3日,股东丙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董事会拒绝提起诉讼。
(3)2017年9月13日,A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合并决议,在股东会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乙请求A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A公司以股东乙无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为由拒绝收购。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对股东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对于股东甲的行为,应当由甲补足其差额,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0L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根据合伙
2016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4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6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万元。
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4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4月10日,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选择,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要求:
甲公司在2003年10月18日申请注册“婴宝”商标。2004年5月1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第一次申请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
2014年4月,50岁的徐某在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时,申报的年龄为40岁,而该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2015年4月,保险公司发现了该情形。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也未对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作出约定。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的想法。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予废标的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随机试题
业主
控制人口增长的原因是什么?
肠梗阻的四大典型临床表现是
行政划拨的土地不能估价。()
单体工程如有必要(如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的需要)也应进行项目结构分解。如一栋高层办公楼可分解为()。
企业为采购存货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手续费应记入的科目是()。
()是中国仅次于贵州省黄果树瀑布的第二大瀑布。
2008年下半年,由某地三九物流公司和英和物流公司找到某第三方物流公司,请该公司作为它们的“二级代理商”为其代办某化工有限公司的铁路、公路运输等物流业务。获此信息后,该公司认为此项目本公司就能胜任,不应坐失良机,应抓紧时间去投标。于是该公司立即起草自荐信
下列关十计算机病毒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Everyoneknowsthattaxationisnecessaryinamodernstate:【21】______it,itwouldnotbepossibletopaythesoldiers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