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工作。

admin2013-01-14  16

问题 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工作。

选项 A、稽查
B、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C、会计档案保管
D、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

答案D

解析 《会计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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