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5题)
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5题)
admin
2018-07-30
35
问题
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5题)
选项
A、决定某些犯罪的成立
B、决定故意犯罪的既遂
C、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
D、决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
A,C
解析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目的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目的,但可以有其他目的。一些特定的犯罪目的是构成某些直接犯罪的主观要件。如走私淫秽物品罪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犯罪目的直接指出了行为人追求的目标,这个目标往往直接体现了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犯罪客体,或者集中体现了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AC项正确。判断犯罪是否既遂的标准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是否得到满足,而不是特定犯罪目的是否实现,B项错误;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与犯罪目的无关。成立共同犯罪要求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故意的内容相同并不必然与犯罪目的有关联。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y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4月8日,甲受乙的威胁将一块价值5000元的古怀表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当日付给甲1000元,并约定甲于同年10月1日将古怀表交付给乙,2000年8月1日,乙下落不明,10月1日甲将古怀表提请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该怀表在公证机关保管期间遭遇
关于民法上物的分类的表述,错误的是()。
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甲、乙二人在丙开设的服装店内签订甲购买乙服装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将货物运至丙的服装店内交货。乙将3000件服装运至丙的服装店后,甲3个月后告知乙不再购买该批服装。此时,丙向乙主张保管费。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下列情形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甲教唆乙的儿子(11岁)打丙(7岁),造成丙受轻伤,花去医疗费500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不以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权利或法律行为有()。
下列行为中,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是()。
(2012年真题)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
随机试题
青藏公路、新藏公路、川藏公路、滇藏公路、中尼公路是西藏通往区外和国外的5条主要干线。()
A、加苏丹Ⅲ试液显红色B、10%的α-萘酚乙醇液再加浓硫酸显紫红色并很快溶解C、间苯三酚试液再加盐酸显红色D、加硫酸无变化E、加碘试液显棕色或黄棕色木栓化细胞壁
腹膜炎引起的肠梗阻属于
国家区域规划由()提出,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省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编制。
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某中学规定语文教师不得在课堂上点评学生的作文。该校的做法()。
合乎人类更高层次需求的社会救助,“皆有所养”是不够的,因为人类还有尊严,人的尊严是统领个人权利的核心价值。体面的、合乎人类尊严的基本生活,不仅体现在物质需求,还有精神需要。通俗地说,人不仅要“肚皮”,还要“脸皮”。反窥现实,不论是企业赞助、单位捐赠、政府慰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2738.3千公顷,比2013年增加782.7千公顷。其中谷物播种面积94622.8千公顷(141934.1万亩),比2013年增加854.1千公顷,增长0.9%。全国粮食总产
《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诸告人罪,皆须明注年月,指陈实事,不得称疑。违者,笞五十。官司受而为理者,减所告罪一等。即被杀、被盗及水火损败者,亦不得称疑,虽虚,皆不反坐。其军府之官,不得辄受告事辞牒,若告谋叛以上及盗者,依“为受即送官司”之法。请运用中国法
数据库系统阶段的数据具有较高独立性,数据独立性包括物理独立性和【】两个含义。
假定有如下的Sub过程:Subsfun(xAsSingle,yAsSingle)t=x:x=t/yy=tModyEndSub在窗体上添加一个命令按钮(名为Command1),然后编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