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设备,约定乙公司应于2015年9月10日交货,交付后3个月内甲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2015年9月9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乙公司尚不知情,于2015年9月10日上午将上述合同项下的设

admin2018-06-23  37

问题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设备,约定乙公司应于2015年9月10日交货,交付后3个月内甲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2015年9月9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乙公司尚不知情,于2015年9月10日上午将上述合同项下的设备交付承运人运输。2015年9月11日,乙公司方得知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向承运人查询得知设备已在运输途中,尚未到达目的地。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公司有权通知承运人中止运输,但应赔偿承运人的损失
B、乙公司有权通知承运人返还货物,无须赔偿承运人的损失
C、乙公司应当等待货物到达后,向管理人表示取回货物
D、乙公司有权在货物到达管理人之前,向管理人表示取回
E、如果乙公司通知承运人时,货物已经无法中止运输,货物到达管理人后,仍有权向管理人主张取回

答案A,D,E

解析 (1)选项AB: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选项CDE: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w3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