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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法考真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法考真题]
admin
2022-09-19
6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法考真题]
选项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
A
解析
第三人清偿的有效要件有:①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②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清偿。③须经债权人同意。须注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④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A项,本题中,第三人丙公司替债务人甲公司清偿债务,得到了债权人乙公司的同意,满足上述四个构成要件,清偿有效。B项,第三人清偿的主要法律效果是:①因第三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债权亦因此消灭。②第三人可基于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债务人追偿;但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代为清偿的,无追偿权。据此,丙公司代为清偿后,有权依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甲公司追偿。C项,因乙公司接受丙公司的代为清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免除,所以,若丙公司的履行有瑕疵,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而由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项,若因丙公司的履行瑕疵而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就该违约赔偿金,丙公司不享有向甲公司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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