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的特点?

admin2019-06-21  16

问题 试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的特点?

选项

答案 (1)审判组织。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由专门法庭即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由知识面广、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并且应当保持相对的稳定。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一般应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员担任。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应当有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中的表现。法庭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被告人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能依法获得辩护。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3)开庭审判。宣布开庭后,法庭应当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在作案时的年龄,在查明案件事实和核实证据的同时,还应当查明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主、客观原因。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如有发生,法庭应当立即制止。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可以坐着回答问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司法警察要入庭维持秩序,但可以不站庭。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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