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题)

admin2018-07-30  28

问题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题)

选项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答案B

解析 对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A项正确。犯罪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B项错误,C项正确。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害两个以上的直接客体,如以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的,不仅侵害财产权还侵害人身权,就属于复杂客体的犯罪,D项正确。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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