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有关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230万元,销售成本120万元; (2)投资收益共计100万元,其中50万元为国债持有到期的利息收入,另外50万元为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境外所得税税率为20%); (3)销

admin2016-12-22  24

问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有关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230万元,销售成本120万元;
(2)投资收益共计100万元,其中50万元为国债持有到期的利息收入,另外50万元为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境外所得税税率为20%);
(3)销售费用60万元,其中广告费5万元、业务宣传费34.5万元;管理费用4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另有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30万元,后经董事会决定投入生产经营中使用;财务费用5万元;
(4)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80万元,其中残疾人工资为12万元;
(5)2013年12月购入一批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共计20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境外所得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50÷(1—20%)×(25%一20%)=3.1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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