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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丙二人分别在甲开设的网店里买迷药“西班牙红苍蝇”。卖家甲明知乙、丙购买迷药后,可能会拿去做坏事,仍告诉二人如何使用,以及剂量用多少。乙购买之后,多次使用该迷药将他人迷晕,拿走其财物。未查明丙将迷药用于何处。则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说法不正确的有(
乙、丙二人分别在甲开设的网店里买迷药“西班牙红苍蝇”。卖家甲明知乙、丙购买迷药后,可能会拿去做坏事,仍告诉二人如何使用,以及剂量用多少。乙购买之后,多次使用该迷药将他人迷晕,拿走其财物。未查明丙将迷药用于何处。则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说法不正确的有(
admin
2021-01-31
6
问题
乙、丙二人分别在甲开设的网店里买迷药“西班牙红苍蝇”。卖家甲明知乙、丙购买迷药后,可能会拿去做坏事,仍告诉二人如何使用,以及剂量用多少。乙购买之后,多次使用该迷药将他人迷晕,拿走其财物。未查明丙将迷药用于何处。则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8/客/1/仿26)
选项
A、乙构成盗窃罪,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B、乙构成抢劫罪,甲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不沦乙、丙有没有将迷药用于犯罪,甲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系犯罪既遂
D、甲出于经营的目的出售迷药,构成非法经营罪,不与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
A,B,D
解析
(1)对于乙的行为,将他人迷晕后,拿走其财物,是对人实施暴力后取财,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选项A说法错误,当选。
(2)对于甲的行为,知道他人将迷药用于犯罪,还传授使用方法,根据《刑法》第295条的规定,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该罪是行为犯,只需行为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即为既遂。该罪是正犯,不是帮助犯,不以下游犯罪人实施犯罪为成立前提,也不以下游犯罪人实施犯罪既遂为既遂标准。故而选项C说法正确,不当选。
(3)《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行为,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尚未将出售违禁迷幻药剂的行为纳入(只有未经许可出售药品的规定,而迷药不属药品),故难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选项D说法错误,当选。
(4)本题难点在于,乙构成抢劫罪,甲明知乙可能用迷药做坏事,仍然为其提供迷药,可否构成抢劫罪的帮助犯(如果同时触犯抢劫罪的帮助犯,又触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应当择一重处)?这主要涉及帮助故意的认识内容。帮助故意的成立,必须帮助者认识到正犯的行为、结果,以及帮助行为对实行行为的促进关系。本案中甲只是明知乙可能将迷药用于做坏事,但并不明确知晓其会用于抢劫,可否认定甲有帮助抢劫的故意?通说认为,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必须是具体的,需对特定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有认识,甲必须明知乙用于抢劫,才能认定具有帮助抢劫的故意。少数观点基于“概括故意”的理解,认为明知“做坏事”可以包容明知“抢劫”,至少可认为是放任心态的间接故意。故而按照通说,甲主观上不具有帮助抢劫的故意,不能构成抢劫罪的帮助犯。选项B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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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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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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