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甲公司就此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摘录如下: (1)控制目标。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要切实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admin2018-09-14  19

问题  甲公司为一家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甲公司就此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摘录如下:
(1)控制目标。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要切实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风险。
(2)组织机构。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财务总监担任副组长,管理层其他成员任组员,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
(3)内部控制评价范围。鉴于去年11月份通过并购实现对A公司的全资控股,所以不将A公司纳入甲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4)内部环境。董事会及企业管理层要在塑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中发挥关键作用。包括:严格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各类业务事项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调整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做到所有不相容岗位或职务严格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同时注重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
(5)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和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内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活动。
(6)信息与沟通。会议要求公司完善信息与沟通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内外部信息,促进信息在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企业与外部有关方面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反馈;同时建立反舞弊机制,实施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传达至全体中层以上员工。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不存在任何风险。 理由:内部控制的任务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范围内,并不是确保不存在任何风险。 2.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 理由: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责,而非仅仅一个财务部就能完成全部工作。 3.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不将A公司纳入甲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违反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该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4.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一:各类业务事项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理由:各类业务事项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并不都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不当之处二:所有不相容岗位或职务严格分离。 理由:受公司规模、业务特点等因素影响,无法对不相容岗位或职务实现有效分离的,可不予分离,但是必须采取必要的补偿性控制措施。 5.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识别和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内部风险。 理由:公司不仅要识别内部风险,还要识别与控制目标相关的各类外部风险。 6.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传达至全体中层以上员工。 理由: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传达至公司全体员工。

解析 (1)考核“内部控制的目标”知识点。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或者“切实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考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知识点。本题中,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显然内控体系建设是不完善的,因为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或:需要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责,而非仅仅一个财务部就能完成全部工作。
(3)考核“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知识点。企业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实施评价,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全面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综合评价。
(4)考核“内部环境”和“控制活动”知识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及各个级别的管理层人员,在公司中均有各自负责的范围以及权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能事必躬亲。虽然在理论上要求不相容职务要严格予以分离,这样才能够很好的杜绝舞弊事项的发生,但是在实务中,需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特点等因素,对于无法将不相容岗位或职务实现有效分离的,可不予分离,但是必须采取必要的补偿性控制措施。
(5)考核“风险评估”知识点。公司在风险识别时,要识别的风险包括与控制目标相关的各类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6)考核“信息与沟通”知识点。不仅中层以上员工需要了解举报人保护和投诉制度,企业的基层员工也应当了解,并且引以为鉴,确保公司所有员工都能够更好的改进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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