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美国公民,因在中国某市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问在此过程中,正确的做法有:( )

admin2015-05-04  34

问题 John,美国公民,因在中国某市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问在此过程中,正确的做法有:(    )

选项 A、法院准许John聘请美国律师麦克为其辩护人,但麦克不能享有中国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权利
B、法院应当为John提供翻译,不过翻译费用要由其负担
C、法庭审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英文文本,但是英文文本不加盖法院印章
D、不允许John行使请求法官回避的权利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解释,外国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不以律师的名义或身份出庭,不享有中国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人民法院只将其视为一般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诉解释》第4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他的口头声明记录在卷。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文本为准。外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所以,本题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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