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住在甲省A市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和王某从外省运进一批啤酒,途经甲省B市时被与B市相邻的甲省C市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点,李某和王某被带到C市公安局直到第二天早晨9点才被释放,C市公安局并没有出具任何手续。3天后,C市公安局以李某和王某违反该省关于本省

admin2012-09-10  37

问题 2006年住在甲省A市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和王某从外省运进一批啤酒,途经甲省B市时被与B市相邻的甲省C市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点,李某和王某被带到C市公安局直到第二天早晨9点才被释放,C市公安局并没有出具任何手续。3天后,C市公安局以李某和王某违反该省关于本省商户不能采购、销售外省啤酒的规定为由对他们的啤酒进行没收,并罚款2000元,但是没有向二人交付处罚决定书。李某就C市公安局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中没有错误的有:

选项 A、院对李某请求确认限制人身自由违法、罚款违法并退回罚款的诉讼请求应合并审理
B、A市和C市的法院对本案都具有管辖权
C、李某认为该省关于本省商户不能采购、销售外省啤酒的规定违法,可以要求法院附带审查
D、若李某和王某对C市公安局的行为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答案1,2,8

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的合并、管辖等。本项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诉的合并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一个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合并审理的情形。《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市法院享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 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选项 A正确。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因此C市法院也享有管辖权。选项 B正确。
   C项错误,行政诉讼中法院不能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而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注意不要与《行政复议法》第7条混淆。《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项属于第(2)项所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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