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6年住在甲省A市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和王某从外省运进一批啤酒,途经甲省B市时被与B市相邻的甲省C市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点,李某和王某被带到C市公安局直到第二天早晨9点才被释放,C市公安局并没有出具任何手续。3天后,C市公安局以李某和王某违反该省关于本省
2006年住在甲省A市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和王某从外省运进一批啤酒,途经甲省B市时被与B市相邻的甲省C市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点,李某和王某被带到C市公安局直到第二天早晨9点才被释放,C市公安局并没有出具任何手续。3天后,C市公安局以李某和王某违反该省关于本省
admin
2012-09-10
37
问题
2006年住在甲省A市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和王某从外省运进一批啤酒,途经甲省B市时被与B市相邻的甲省C市公安局扣押。同日下午4点,李某和王某被带到C市公安局直到第二天早晨9点才被释放,C市公安局并没有出具任何手续。3天后,C市公安局以李某和王某违反该省关于本省商户不能采购、销售外省啤酒的规定为由对他们的啤酒进行没收,并罚款2000元,但是没有向二人交付处罚决定书。李某就C市公安局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中没有错误的有:
选项
A、院对李某请求确认限制人身自由违法、罚款违法并退回罚款的诉讼请求应合并审理
B、A市和C市的法院对本案都具有管辖权
C、李某认为该省关于本省商户不能采购、销售外省啤酒的规定违法,可以要求法院附带审查
D、若李某和王某对C市公安局的行为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答案
1,2,8
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的合并、管辖等。本项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诉的合并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一个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合并审理的情形。《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市法院享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 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选项 A正确。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因此C市法院也享有管辖权。选项 B正确。
C项错误,行政诉讼中法院不能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而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注意不要与《行政复议法》第7条混淆。《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项属于第(2)项所规定的情况。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省A市审计机关和乙省B市审计机关认为对位于C市的某国有企业有权进行审计,从而发生管辖争议,由谁确定管辖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下述原因不得成为免除其国际法责任的理由的是?()
某企业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年所得额为5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12万元所得税款,对分支机构的境外所得的境内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关于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业务说法错误的是:()。
王某准备开一家火锅店,经多方咨询得知需要取得所在县的工商局、卫生局和消防大队等行政部门的许可,那么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该县政府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在法官钟某主审王某抢劫案时,其所在法院的领导根据市委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精神,决定杀一儆百,要求钟某判处王某死刑,钟某认为王某的犯罪情节还不需要判处死刑,最多只需判处无期徒刑,故多次向院领导反映此事,但是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王某抢劫案时作出了判处王某死刑的决定
王某因涉嫌倒卖文物被公安机关逮捕,在逮捕期间,聘请了律师陈某,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判处被告人甲有期徒刑5年,赔偿被害人医疗费2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未上诉,县人民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但被害人认为民事赔偿太少,遂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如下判决,哪一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随机试题
HecanspeakFrench,GermanandSpanish,nottomentionEnglish.
A.与甲状舌管的胚胎发育异常有关B.与第一、二腮弓发育异常有关C.与第二腮弓发育异常有关D.与淋巴组织发育异常有关E.与血管组织发育异常有关颈部囊状水瘤
[2011年第121题]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当坡度为1:12时,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各应为多少?
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相应包括的时段有()。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其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 )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下列属于证券估值方法的是()。Ⅰ.绝对估值Ⅱ.相对估值Ⅲ.无套利定价Ⅳ.风险中性定价
It’snouse_____________withouttakinganyaction.
校园网内的一台计算机无法使用域名而只能使用IP地址访问某个外部服务器,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可能是()。
TheriseofthesharingeconomyA)Lastnight40000peoplerentedaccommodationfromaservicethatoffers250000roomsin30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