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籍毒贩甲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多次从事贩卖毒品、绑架杀人、抢劫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并于2012年5月,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中国船员,后在老挝被捕。这种情形下可以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国家有( )。

admin2014-11-19  33

问题 缅甸籍毒贩甲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多次从事贩卖毒品、绑架杀人、抢劫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并于2012年5月,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中国船员,后在老挝被捕。这种情形下可以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国家有(    )。

选项 A、中国
B、缅甸、中国
C、缅甸、中国、泰国
D、缅甸、中国、泰国、老挝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空间效力。甲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多次从事贩卖毒品、绑架杀人、抢劫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依照国际惯例,对这些犯罪活动均可选择适用犯罪地国、犯罪人和被害人所属国的刑事管辖权。因此,中国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泰国可行使属地管辖权,缅甸可行使属人管辖权,老挝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因涉及毒品犯罪),即缅甸、中国、泰国、老挝都具有管辖权。D选项正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一来,就存在管辖权的冲突,由于属地管辖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因此,泰国具有优先管辖权。如果联想到真实的“湄公河惨案”,则情况会有所不同,因为在真实案件中,惨案发生在中国籍船舶上,因此中国还可以行使属地管辖权,这样实际上主要存在我国与外国(泰国)属地管辖权的冲突,此时需要考虑其他的因素,由于我国还存在保护管辖的问题,因此此案最终由我国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最终具有管辖权仍然是依据属地管辖权和保护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在两个属地管辖权冲突时起到了作为选择因素的作用,但此时不能否认我国属地管辖权的存在,因此那种认为“属地原则会和外国的管辖权发生冲突,因此适用保护原则”的推理过程是错误的。仅就题目所给信息判断,仅仅表明了此案发生在泰国境内,针对我国船员,并没有给出我国可以行使属地管辖权的信息(案件发生在中国籍船舶上),因此我国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只能是保护管辖原则。故在遇到这类题目时,注意不要受真实案例情景的影响,即不能拿真实案例的细节去分析给定的题目,而要严格按照题目所给信息作出判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Ja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