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

admin2014-05-27  25

问题 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购买犯罪工具,至于具体的绑架过程并没有参与。在绑架韩某期间刘某将韩某强奸。 2008年2月16日,三人还伙同他人持刀人户抢劫郭某现金五百元及其身份证;2008年3月1日三人抢劫白某现金二百元等物;2008年3月9日,三人持械抢劫赵某手机等物。在这三起抢劫案件中,姜某主要负责看风,王某、刘某直接实施抢劫行为。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绑架的过程中,对于刘某强奸韩某的行为应当对三人如何定罪量刑?

选项

答案应当对刘某以绑架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三人共谋绑架韩某,已经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是在此过程中,刘某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韩某强奸,已经触犯了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构成强奸罪。由于刘某的行为超过了三人共谋的范围,因而该行为属于实行过限,其他二人对该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而应当对刘某以绑架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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