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14-02-27
28
问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C、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答案
2
解析
本题各选项分别考查了多个法条,法条依据在于:
《刑事诉讼法》第174条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 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 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175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I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法官是某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原告王某在一起财产案件中与对方当事人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最后由一审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结案,规定刘某偿还王某人民币1万元。事后,王某又向当地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声称和解的过程中受到了与刘某勾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的胁迫才会被迫答应和解并且将还款金额从5万元降低至
下列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法律的社会作用的基本方式?()
王某(女)与明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置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于,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明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
甲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后保险标的发生火灾,甲企业认为自己已经投了保险,未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火灾扩大,结果多损失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同为A国的甲船舶、乙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时发生碰撞,后甲船舶又在大连海域上与我国的丙船舶发生碰撞,后三艘船舶都抵达中国大连海港,我国大连海事法院受理了此案。根据我国《海商法》,对相关碰撞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武某和张某系某厂职工,在一次工厂内职工代表大会上由于和同厂的孙某意见不同,发生争论。事后孙某散布谣言,说武某和张某串通拉选票,借职工代表大会图谋不轨,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于是武某和张某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控告孙某犯诽谤罪,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经人民法院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时,甲、乙、丙、丁都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其中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审美主体存在环节的是【】
简述现时成本会计的优缺点。
具有杀虫止痒作用的药物是
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2008/3/56)
企业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对于长期销售增长企业,()对于销售收入增长显得非常重要。
我国股票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作为旅游者和旅游工作者对待民俗,应做到人乡随俗、入乡不语、人乡问俗。()
《刑法》第6条关于属地管辖原则中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包括()。
Everybodywantstogetwealthy.Intoday’s【B1】______world,makingmoneyorbecomingwealthysymbolizesaperson’ssuccessand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