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9-10-30
23
问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
A,B,C
解析
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单方的犯罪过程中,是被害人针对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在双方互相的伤害、聚众斗殴中是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两方都算犯罪,各自定罪。两人都是聚众斗殴.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H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乡政府根据本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建村级小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分别向村民李某等10人收取集资款人民币100元。李某等10人均不服乡政府向自己收取集资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政府的《决定》违法,乡政府向李某等人收取
甲市太平区公安分局查证了田某在2007年2月3日殴打沈某,田某对此也供认不讳。6月22日,太平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田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田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问题:太平区公安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
田某向某县发改委申请公开一项行政许可依据和条件,县发改委书面答复拒绝,田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张某系A县外出到C县经商人员,除春节回家探亲之外基本上长年住在C县。一日张某从B县购进一批假烟在C县出售,对张某的行为应当由:()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
5.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司考,卷一,第12题)
34.马克思曾说:“礼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
21-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司考,卷一,第52题)
随机试题
自动扶梯的梯级踏板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
(2009年10月)在巴纳德看来,组织就其实质来说,是一种_________。
患者,男性,52岁。反复咳嗽、咳痰10余年;2h前突发胸闷、呼吸困难,且逐渐加重。查体:呼吸急促,气管右偏,桶状胸,左肺叩鼓音,呼吸音消失,右肺可闻及散在的哮鸣音,颈部皮下有捻发感。为缓解患者症状,最紧急的处理是
硝苯地平的临床适应证有( )。
招标投标管理中的公平原则是指()。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地在上海市的一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其2007年至2011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07年12月12日,甲公司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取得成本为409.5万元,另发生运输费1.5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货币负债,其具体构成要素有()。
問題4 ( )に入れるのに最もよいものを、1?2?3?4から一つ選びなさ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