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28题)

admin2017-03-09  33

问题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28题)

选项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答案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根据第6项可知,管理人有权处分债务人财产,所以B选项的表述正确。管理人执行职务需要租赁办公场所的,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所以A选项的表述正确。《企业破产法》第28条第2款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由此可知,管理人有权获得报酬,所以C选项的表述正确。《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由此可知,债权人会议仅有权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只有法院有权决定指定和更换管理人,所以D选项的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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