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张某在某摩托车商城趁试车的机会,利用店主疏于防备,突然驾车离开商城,将车骑到另一金店,挑选了价值2000元的白金项链,付款时谎称自己钱没带够,将自己的摩托车作为抵押,回头再拿钱来换,金店老板见摩托车较新,价值在2000元以上,就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张某随即带
张某在某摩托车商城趁试车的机会,利用店主疏于防备,突然驾车离开商城,将车骑到另一金店,挑选了价值2000元的白金项链,付款时谎称自己钱没带够,将自己的摩托车作为抵押,回头再拿钱来换,金店老板见摩托车较新,价值在2000元以上,就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张某随即带
admin
2015-06-28
24
问题
张某在某摩托车商城趁试车的机会,利用店主疏于防备,突然驾车离开商城,将车骑到另一金店,挑选了价值2000元的白金项链,付款时谎称自己钱没带够,将自己的摩托车作为抵押,回头再拿钱来换,金店老板见摩托车较新,价值在2000元以上,就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张某随即带着项链离开。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选项
A、张某构成抢夺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B、张某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C、张某构成抢夺罪
D、张某构成盗窃罪
答案
A
解析
张某趁店主不备将摩托车骑走,符合抢夺罪的特征,构成抢夺罪。认定诈骗罪的关键在于相对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将自己财物自愿交付给行为人,本题中金店老板误以为摩托车属于张某所有,而同意其以之作为抵押将自己所有的金项链带走,张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抢夺罪各自独立,应当数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D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立法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违反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情形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关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小张在整形医院手术后,手术失败导致面部塌陷。小张向整形医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李某的未成年人儿子在学校将他人打伤,李某与学校虽无过错,但应承担民事责任。 ( )
下列人员中,属于报复陷害罪犯罪对象的有( )。
简述先占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而闯红灯,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
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在实际中,通信接地装置具有多种功能即()等作用.
Colles骨折呈典型畸形,即侧面看呈_________畸形,正面看呈__________畸形。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司考.2014.3.29)
甲获得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3年2月,他被某期货公司聘用,该期货公司拟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但经过调查,发现甲在2011年3月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税收制度也在不断改革与调整,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共有税种()个。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
(2015年)(改编)注册会计师在对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4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其当年度发生的下列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希望能够与甲公司财务部门讨论:(1)1月2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以2936.95万元购入乙公司于当日发行的
校园网内的一台计算机不能使用域名而可以使用IP地址访问外部服务器,造成这种故障的原因不可能是()。
Themedicinewassupposedtocureallkindsof_____,rangingfromcoldstobackpains.
A、Atareceptiondesk.B、Atahotelroom.C、Inarestaurant.D、Atarailroadstation.C题目问的是对话可能发生的地点。题目中男士和女士准备checkout(结账离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