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侵权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人民币。在执行中,甲与乙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在2012年10月10日前赔偿人民币8万元,人民法院将和解协议送达后,乙没有履行和解协议。 对于和解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6-05-05  26

问题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人民币。在执行中,甲与乙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在2012年10月10日前赔偿人民币8万元,人民法院将和解协议送达后,乙没有履行和解协议。
对于和解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执行和解协议无须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作出
B、执行和解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C、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甲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执行和解协议合法有效的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答案A,B,D

解析 A对,执行和解是当事人的自行活动,不是在第三者(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主持下进行的活动。因此,执行和解无须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作出。
    B对,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执行和解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C错,因和解协议并不是法律文书,只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文书的效力,其履行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行为。因此,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对,《执行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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