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

admin2013-06-09  23

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竟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人法律要件入手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 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选项

答案如果从法律要件来分析,本案中的乱收费行为既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又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要件。但从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的角度来说,似乎以侵权行为作为诉由更为有利。   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包括,第一,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所谓损害,是指由一定行为或事件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益,即不良后果或不良状态。   本案中,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乱收费,使得缴纳费用的当事人遭受到经济损失,所以存在损害。第二,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的收费行为直接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因此其违法性不言而喻。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在本案中是非常明确的,正是因为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乱收费,才直接造成了缴纳费用的当事人遭受不必要、不合理的经济损失,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很显著的。第四,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一定的过错。本案中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知法犯法,其主观上的过错亦是很容易认定的。   不当得利的法律要件包括:第一,须有一方受益。本案中自然是公安局、气象局侵吞了航运企业的经济收入,因而受益。第二,须他方受损,案中即缴纳费用的过往船舶遭受了经济损失。第三,须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这亦是明确的。第四,须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案中公安局、气象局所收费用属乱收费,因而没有合法根据。   由此可见,本案中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乱收费用,既构成了侵权行为,亦构成了不当得利。但如以侵权行为为由诉请法院责令其赔偿损失,势必要比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诉讼要有利一些,因为后者的返还、赔偿责任受到种种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所收费用尚剩余多少等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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