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共同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天湖》。剧本尚未发表,王某便作为访问学者远赴美国。张某未征得王某的意见,自筹资金数百万元并担任制片人,聘请了导演、摄影、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制组,将该剧本摄制成电影。电影后期制作阶段,张某与万某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创作影片

admin2008-11-28  40

问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天湖》。剧本尚未发表,王某便作为访问学者远赴美国。张某未征得王某的意见,自筹资金数百万元并担任制片人,聘请了导演、摄影、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制组,将该剧本摄制成电影。电影后期制作阶段,张某与万某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创作影片的所有音乐。万某在完成创作后不久,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继承人为其妻吴某。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选项 A、享有电影《天湖》的著作权
B、在电影中作为编剧之一署名
C、获得合理的报酬
D、要求张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

答案B,C,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因此,王某对其和张某共同创作的电影剧本《天湖》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因此,电影《天湖》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王某不享有著作权,A项错误。编剧可以享有署名权,并获得合理的报酬,因此,BC项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未和王某进行协商,擅自行使著作权,侵犯了王某的发表权,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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