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与北京公司签订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后来双方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就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河南公司在未告知存在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北京公司应诉答辩,在首次开庭审理时向法院提交该仲裁协议,称

admin2014-04-28  44

问题 河南公司与北京公司签订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后来双方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就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河南公司在未告知存在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北京公司应诉答辩,在首次开庭审理时向法院提交该仲裁协议,称法院无管辖权。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驳回起诉
B、裁定中止诉讼,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C、撤销案件,并将案件交由仲裁庭处理
D、继续审理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处理。《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仲裁协议有效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由此可知,在仲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是如果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就应继续审理。本案中的北京公司在应诉答辩后又在首次开庭时提出仲裁协议,尽管其提交了仲裁协议,但提出的时间不是在首次开庭前,因此法院应当继续审理,D选项正确,ABC选项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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