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乙为了多获土地补偿款,找到负责核定土地面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与甲商量,让甲核定面积时多写面积。甲答应,将乙的核定土地面积从30平方米改到100平米,之后让其具体负责核定面积的下属丙签字。乙因此多获了4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取出10万元给了甲。对于甲的

admin2021-01-02  28

问题 村民乙为了多获土地补偿款,找到负责核定土地面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与甲商量,让甲核定面积时多写面积。甲答应,将乙的核定土地面积从30平方米改到100平米,之后让其具体负责核定面积的下属丙签字。乙因此多获了4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取出10万元给了甲。对于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2018/客/1/仿28)

选项 A、贪污罪
B、诈骗罪
C、滥用职权罪
D、受贿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原型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1号“杨延虎等贪污案”。裁判要点有二:一是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也是利用职务便利:二是土地使用权也属公共财物。在此基础上,对于本案的其他问题讨论如下。
关于共同犯罪与身份。甲、乙合谋,多骗国家补偿款40万元,行为单纯来讲是诈骗行为;当然,利用职务便利的诈骗就是贪污(部分法与整体法的法条竞合关系)。甲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乙没有,涉及共同犯罪与身份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条第3项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的,应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亦即,以职权作用大者定罪。本案中,没有甲的利用职权行为,不可能骗钱成功,甲的作用大,甲、乙二人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关于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分,乙多获40万元后,给了甲10万元。对此10万元如何定性,是认为构成受贿罪,还是贪污罪的分赃?关键在于该10万元的应然权属,是原本应归单位所有的公款,还是应归请托人所有的贿赂?如果是前者,只构成贪污罪一罪。如果是后者,就应认定为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本题中,10万元是从骗得的40万元公款的组成部分,应然权属是单位公款,应当认定为贪污罪的分赃。故而,应当选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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