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所在单位。乙所在单位人员纷纷指责乙的素质不高。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所在单位。乙所在单位人员纷纷指责乙的素质不高。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dmin
2021-09-20
17
问题
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所在单位。乙所在单位人员纷纷指责乙的素质不高。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选项
A、姓名权
B、隐私权
C、尊严权
D、名誉权
答案
A,D
解析
甲盗用乙的姓名,侵犯了乙的姓名权,故选A项。对于乙而言,甲冒用其名义接受交通违章罚款处罚,对他的名誉造成了损害,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名誉权,故选D项。名誉和隐私的关键区别是,侵犯名誉权所散布的事实是不真实的,侵犯隐私权所散布的事实是真实的,因而甲并没有侵犯乙的隐私权,故不选B项。尊严权的客体是人格尊严,即自然人受到他人平等对待的权利,从尊严的内涵分析,甲并没有侵犯乙的尊严权,故不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4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通过合同让与债权的条件的是()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该条规定的是什么?请用一句话给它下一个定义。
“一旦缔约当事人不再发生实际的接触,就不会产生任何民事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果如何?
甲在2005年与乙登记结婚,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2015年甲与乙协议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到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
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2014年一法专一第3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围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分析:(2014年一专一第58题)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
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6年一专一第37题)
随机试题
某企业工资项目中“姓名”项目,用于记录职工的姓名,这个工资项目的类型是()。
患者,女,64岁。绝经7年,阴道流出血水样分泌物2个月,有臭味,妇科检查:阴道黏膜充血,宫颈萎缩,子宫如孕40天大,质软,无其他异常,对确定诊断最有意义的检查是
8岁,女孩,水肿,尿色红2天入院,查体:颜面、眼睑水肿,心肺听诊无异常,尿常规有红细胞(+++),蛋白(+),患儿半个月前患过扁桃体炎。若患儿在病程中出现呼吸增快,心率增快,奔马律,双肺布满中、小水泡音,肝大,BP120/80mmHg,应首选考虑发
某公司上年年末支付每股股息2元,预期回报率为15%,未来3年中超常态增长率为20%,随后的增长率为8%,则股票的价值为()。
下列人员中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是()。
注册会计师负责A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为了合理保证计价认定的准确性,A公司的一项控制是由复核人员核对销售发票上的价格与统一价格单上的价格是否一致。注册会计师执行控制测试时,选取一部分发票进行核对,你认为这项程序是()。
已知随机变量X服从正态分布N(3,1)且P(2≤x≤4)=0.6826,则P(X>4)=()。
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体系结构中,数据库管理系统位于用户和【】之间。
从字符串S("abcdefg")中返回子串B("cd")的正确表达式是______。
Whatdoyoudoto【21】careofthebooksinyourlibrary?Someofthemostcollectors【22】toreadthebooksintheircollection;【2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