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6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admin2009-01-15  36

问题 甲于2006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选项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答案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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