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单选27)甲欠乙10万元,时效期间届满未还。乙索要时,甲承诺2个月内偿还,但事后只给付了2万元。乙索要余款时,甲以10万元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并要求乙返还之前给付的2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2015年单选27)甲欠乙10万元,时效期间届满未还。乙索要时,甲承诺2个月内偿还,但事后只给付了2万元。乙索要余款时,甲以10万元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并要求乙返还之前给付的2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3-20
25
问题
(2015年单选27)甲欠乙10万元,时效期间届满未还。乙索要时,甲承诺2个月内偿还,但事后只给付了2万元。乙索要余款时,甲以10万元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并要求乙返还之前给付的2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应偿还剩余的8万元
B、甲承诺偿还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甲给付的2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乙应返还
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2万元,但剩余的8万元可以不偿还
答案
A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6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A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不正确。《民通意见》第173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据此,甲承诺偿还引起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故B项表述不正确。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债务人清偿后又以不当得利主张返还的,不予支持,故C项表述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0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请问:本法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
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
下列取得财产的方法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和李某定有大米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张某就交付了大米货款,约定5天之内来提货。但是,5天后,仍不见张某来。后在报纸上看到张某的亲属登的寻人启事,李某找到张某的亲属要求其提货,张某的家属拒绝提货。于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提存这批大米。提存机关认为大米不
张某和李某定有大米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张某就交付了大米货款,约定5天之内来提货。但是,5天后,仍不见张某来。后在报纸上看到张某的亲属登的寻人启事,李某找到张某的亲属要求其提货,张某的家属拒绝提货。于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提存这批大米。提存机关认为大米不
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
(2010年真题)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随机试题
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
什么是可持续发展?
患者,男,36岁。近一年来晨起双侧眼睑水肿,血压一直维持在150/90mmHg左右。近一周工作较劳累,自觉眼睑水肿加重,就诊后查尿蛋白(++),尿红细胞偶见。该患者本次病情加重的诱因是
年度考核中,上级指出“控制的太多,领导的太少”,其主要问题是()。
海昏侯墓
[2010年GRK真题]黑脉金蝴蝶幼虫先折断含毒液乳草属植物的叶脉,使毒液外流,再食人整片叶子。一般情况下,乳草属植物叶脉被折断后其内的毒液基本完全流掉,即便有极微量的残留,对幼虫也不会构成威胁。黑脉金蝴蝶幼虫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以有毒的乳草属植物为食物来源直
C语言中规定,程序中各函数之间()。
建立表结构的方法有()。
个人计算机属于______。
GreeceI.Introduction:Greeceishistorically,geologicallyandculturallyrich.II.【T1】_______ofGreeceA.alandof【T2】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