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属于秦朝死刑刑种的是( )。
属于秦朝死刑刑种的是( )。
admin
2012-02-26
35
问题
属于秦朝死刑刑种的是( )。
选项
A、腰斩
B、定杀
C、具五刑
D、夷三族
答案
A,B,C,D
解析
秦朝的死刑包括夷三族、具五刑、定杀、腰斩、戮、车裂、弃市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z4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工作记忆具有()双重功能。
()是指在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中表现出稳定的动力特点。
掌握了语词的人,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两种信号系统协同活动,其中——信号系统起主导作用。
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第二信号系统的条件反射?()
苏联教育理论家——主编的《教育学》,被认为是具有权威性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学。
班主任以教育目的为指导思想,以“学生守则”为基本依据,对学生一个学期内在学习、劳动,生活、品行等方面进行小结与评价。这项工作是()。
某大学的某寝室中住着若干个学生。其中,1个是哈尔滨人,2个是北方人,1个是广东人,2个在法律系,3个是进修生。因此,该寝室中恰好有8人。以下各项关于该寝室的断定是真的,都能加强上述论证,除了:
商业周期并未寿终正寝。在西方某国,目前的经济增长要进入第六个年头,增长速度稳定在2%~2.5%之间。但是,实业界的人士毕竟不是天使,中央银行的官员也不是圣主明君,关于商业周期已经寿终正寝的说法是过于夸大其词了。以下除哪项外,都进一步论述了上文的观点
B国的一群最高级法官已经批评了最近采用的对某些类型犯罪采取统一的强制判决的方法。这些法官论证道:这种判决,剥夺了他们在判决时所具有的判断力,使他们无法根据情况考虑加刑或者减刑,因此不能达到真正的公正——惩罚的力度与犯罪的严重程度相符。下面哪项,如果
因主观上不具有共同故意而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二、给定资料1.“
简述与调任、转任相比,挂职锻炼的特殊性。
根据人们社会生活的领域,可以将理想划分为()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ustraliaisnearlyaslargeastheUnitedStates,butmostofitistoodryforpeopletolivein.Aroundthisdrypartarelar
患者,男,53岁。3日来右下牙痛为阵发性,进冷热食均痛,夜间痛不能入睡,痛时引起耳后痛,两年来牙痛反复发作。外院曾诊断为“三叉神经痛”,服药治疗无效而来求治。该患者主诉疾病最可能是
导游服务技能分为操作技能和()两类。
器械分离(instrumentseparation)
计算,其中D:1≤x2+y2≤9,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