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
admin
2022-05-18
20
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
选项
A、王某认为他的养子未尽赡养义务,于2005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经过调解,王某与其养子达成了维持收养关系的调解协议。2005年6月,王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何某1999年向陈某借款5万元,约定2001年8月还清,何某到期未还,陈某碍于情面也未向何某主张过归还欠款。2005年3月,陈某受重伤,需大笔医疗费,于是向何某主张归还欠款,何某拒不归还。陈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归还欠款
C、居住在甲省H县的李某与居住在甲省L县的张某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甲省L县的L仲裁委员会仲裁,现李某向甲省L县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合同纠纷
D、2004年11月,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孟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均未上诉。2005年2月,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吴某离婚
答案
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由此,A项中的案件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虽然B项中的陈某于2005年3月向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仍应当受理;《仲裁法》第10条第1款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C项中当事人约定的L县L仲裁委员会根本不存在。《民诉意见》第146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故C项当选;《民诉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规定的条件的限制。D项中,因为是被告起诉离婚,而不是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因此法院应当受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
互联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下列哪些情况中,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住所地在B区的周某因票据遗失向A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申报期届满一周后,住所地在C区的陈某向法院申报权利,而此时周某尚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裁定和决定的比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
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一一案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张三申清再审,后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那么张_二与李四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在审理甲乙离婚案件时.双方家属在法庭上大打出手还打砸法庭设施,人民法院决定对甲乙双方参与斗殴的家属丙、丁两人予以拘留和罚款。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共同居住在上海的中国男子王某和新加坡男子杰克欲在中国登记结婚,遭到拒绝后到英国伦敦办理的婚姻登记。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到中国法院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关于该离婚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
随机试题
A、输卵管病变B、性功能异常C、免疫因素D、分娩损伤E、妇科手术损伤导致男性不育的因素是
H1受体阻断药对下列哪种与变态反应有关的疾病最有效
关于建筑地面工程整体面层铺设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佩鲁的观点,增长极是否存在决定于()。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材供应公司签订建材购销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Z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应被撤销。乙公司向Z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而甲公司向Z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套利定价理论,套利组合满足的条件包括( )。Ⅰ.该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大于0Ⅱ.该组合中各种证券的权数之和等于0Ⅲ.该组合中各种证券的权数之和等于1Ⅳ.该组合的因素灵敏度系数等于0
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阅读下列案例,结合你学的教育学的相关知识谈谈你的感想。《曾参杀猪》 曾参(公元前505年—前436年)是孔子的学生。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上街。他的小儿子拉
在银行家算法中,若出现下面的资源分配情况:请问:(1)状态是否安全?(2)若进程P2提出请求Request(1,2,2,2)后,系统能否将资源分配给它?
在共产主义社会,“三大差别”消失。这“三大差别”是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