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

admin2020-12-08  36

问题 (2013年)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答案D

解析 法律解释有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之分。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为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做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案中,李某并非有权主体,而属于普通公民,因此,A项正确。文义解释乃是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务款、某个术语的内涵和外延,其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到了语言之上。本案中,李某的解释关系的是相关条款的表面文义,因此B项正确。体系解释乃是将被解释的条文放在整部法律当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当中,联系此条文和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本案中,法官结合了其他条款来解释系争条款,因此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C项正确。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除首先使用文义解释之外,其他解释方法一般无固定的优先关系。因此。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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