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admin2008-06-12  32

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选项 A、某卫生局对某酒店作出警告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酒店认为这会严重损害其声誉
B、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户魏某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C、公安局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D、某国土资源局责令某铅锌矿停产

答案B,D

解析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它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需要听证的案件包括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因此,BD项正确。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甲公司将设备无偿转让给丙公司,并且称无钱还给乙公司,甲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故B项正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所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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