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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3,多)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3,多)
admin
2014-02-25
30
问题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3,多)
选项
A、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B、为了发现犯罪的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拒绝检查的,可以强制检查
C、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D、勘验和检查的对象是相同的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勘验、检查的要求。
①《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故A项正确。
②《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故B项错误。
③该法第126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故C项正确。
④勘验、检查的性质相同,但适用对象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人身,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必要时也可以对证人的视觉和听觉进行检查,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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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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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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