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

admin2013-06-13  46

问题 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使用性能作明确说明,且产品本身无质量问题,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对此,顾客应该怎么办?(    )

选项 A、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C、可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退换并给予赔偿
D、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不能要求退换

答案A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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