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是个17周岁的姑娘,平时喜欢珠宝首饰。2016年5月1日,她逛商场时看到珠宝柜台的顾客人潮涌动,热闹非凡。刘丽心想一定有不错的货,于是就挤进了人群。当时只有一个售货员在接待顾客,忙得不可开交。刘丽突然觉得这是一个浑水摸鱼的好机会,于是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

admin2019-12-02  26

问题 刘丽是个17周岁的姑娘,平时喜欢珠宝首饰。2016年5月1日,她逛商场时看到珠宝柜台的顾客人潮涌动,热闹非凡。刘丽心想一定有不错的货,于是就挤进了人群。当时只有一个售货员在接待顾客,忙得不可开交。刘丽突然觉得这是一个浑水摸鱼的好机会,于是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32300元的钻石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若无其事地假装观看。很快售货员发现少了一枚戒指,并怀疑到刘丽,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刘丽见状,立即将钻石戒指扔回了柜台内,逃离现场。
刘丽偷拿钻石戒指又扔回柜台,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犯了什么罪?

选项

答案刘丽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刘丽的行为符合这一法律规定,因此,构成盗窃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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