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
admin
2016-06-13
31
问题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
选项
A、甲给乙打电话,称:“我有ED机一台,九成新,一千元,你要不要?”乙聊了几句,但对上述问话未作表态
B、甲公司电告乙公司:“现有小麦一万吨,于上海交货,每吨1000元”,乙公司回电:“同意贵公司报价,交货地为天津。”
C、乙按甲要求的时间、方式发出承诺通知,但因邮局的延误,乙的承诺通知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人收到后未作表态
D、乙在承诺期限后次日向甲发出了承诺通知,但甲在收到后未作答复
答案
C
解析
参见《合同法》第23、28、29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l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股东李某发现公司在其入股后3年内有多笔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交易记录,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足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
甲、乙、丙合伙出资开办一服装加工厂,经乙、丙同意由甲担任合伙事务的执行人。甲在单独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时,未经乙、丙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以下行为。请问其中哪些行为的实施并未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王大生诉刘华借款纠纷一案由S市H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审法院判决刘华返还王大生借款本金1500元,驳回了王大生要求刘华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刘华上诉,王大生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刘华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
在生效判决执行中,恰逢清理整顿公司,被执行人某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陈辉因其存于中国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甲区支行东风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对于设立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如果甲公司等发起人决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该公司,则:
杨志军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购买的行为()
邱老汉死亡后,其子邱红缨与邱红旗分割了邱老汉的财产,其中一对古董翠玉镯作价100万元由邱红旗取得所有权。邱红旗将翠玉镯卖给了某古董店。该古董店买得翠玉镯后发现,玉镯根本不是古董,是现代仿品,遂起诉邱红旗要求解除合同。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五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计算下列积分:
Dannywasjusttiredaboutthewaythingsweregoing.HismomcametotheschoolandwentonandontalkingaboutRickJackson.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孕妇于孕晚期出现腹痛及阴道出血,最可能的疾病是:
正确测量、记录心脏病病人脉搏的方法是
在Windows的“回收站”中,存放的( )。
某女年龄9岁,对下列哪一行为,相对人可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
金融工具就是金融资产。()
采购市场调查的主要方法包括________。
下列属于膳食调查的常用方法的是()。
A、Mr.Smithhassignedthecontract.B、Mr.SmithisunavailabletillThursday.C、Themanshouldhavecalledbeforethevisit.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