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

admin2015-04-26  20

问题 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2014年试卷四第7题)
问题:
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选项

答案材料一中,工商局作出25号处罚决定,属于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吊销执照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的营业执照决定前,应当先告知原野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原野公司要求听证的,工商局应当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并根据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故工商局在作出吊销原野公司的营业执照前,应当先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工商局应当组织听证。和高效便民的行政法律精神。
    合法行政,也称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法律保留作为合法行政最主要的内涵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合法性将受到质疑。此次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时,《公司法》修改在先,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公司法立法精神批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法律规定,符合合法行政要求,充分体现了合法行政的精神。
    合理行政,又称作适当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在合法的范围内,而且应当具有适当性或者合理性。此次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人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与之前严格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相比,激发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向合理性迈进了一大步。
    高效便民原则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能够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本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方便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高了登记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符合高效便民的精神。
    虽然此次公司登记制度改革只是我国深化改革的一方面内容,但却是向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迈出了一大步,值得进一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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