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36

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有证人的签名和盖章,并且附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B、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被拒绝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C、当事人认为对自己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可以要求该执法人员出庭作证
D、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无需质证,但是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且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和听取当事人意见

答案C

解析 《行诉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3)注明出具日期;(4)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也就是说证人证言由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而非签名和盖章。所以A错误。
    《行诉证据规定》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调取;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因此,当事人应该向原受理调取证据申请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所以B错误。
    《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因此,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其出庭作证。所以C正确。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3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也就是说,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分为主动调取和依申请的调取,其处理方式不同。所以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c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