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7-30
18
问题
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探望权的行使必须以支付必要的抚养费为前提
B、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
C、互通电话属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之一
D、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
答案
B,C,D
解析
探望权不以负担费用为前提。探望权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未成年子女死亡。(2)子女成年。(3)探望权的权力人死亡。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一方享有的探望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c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继承和遗赠的表述,正确的有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中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
财产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有( )。
关于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与乙约定,如甲的女儿考上外地大学,甲将房子租与乙。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原则上属于业主共有的是()。
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在按份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共有人没有约定,共有人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方能实行的是()。
财产共同共有关系,表现为每个共有人都对()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随机试题
∫xf(x2)f’(x2)dx_______.
肺栓塞可有哪些化验异常肺栓塞时ECG可有哪些改变
A.氯霉素B.加替沙星C.氨曲南D.青霉素E.米诺环素具有前庭神经毒性的是()。
甲被派往驻外使馆工作,临行前在某商场买了一套价值3000元的西服,购买时并未发现质量问题。出国后,甲在第一次穿着时发现西服有一个破洞,因在外而无法与商场交涉,1年半后回国,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以时间太长为由拒绝,甲遂到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翻模法施工风险防控措施的论述,错误的是()。
资产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的集中体现,而风险的大小可以由未来()的偏离程度来反映。
【2014上】下列句子中,对“不夸己能,不扬人恶,自然能化敌为友”理解正确的是()。
对1998年5月提出的“第四媒体”的概念,解说最准确的是()。“即使在美国它也还不能提供比印刷版更多.更快的东西”,这句话的意思是()。
下面叙述中错误的是___________。
Thedecreaseinresponsivenessthatfollowscontinuousstimulation(adaptation)iscommontoallsensorysystems,includingolf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