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08  35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因此,本题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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