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2009—卷三—29,单)

admin2014-02-21  30

问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2009—卷三—29,单)

选项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范围。《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C项属于债务人财产,当选;该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该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B、D项中出卖人、财产权利人均享有取回权,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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