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4-02-08
28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答案
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丙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故选项BC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Z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营业地在北京海淀区的运输公司,欲将其拥有的、但被登记在天津的200辆汽车运到武汉,并问位于北京昌平区的保险公司投保。运输公司所使用的车队是在北京西城区登记的。在运输到郑州市时,因天气变化发生事故,运输公司遭受巨大损失,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所赔偿的
甲与乙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500万元,甲向乙分三批交货,价值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和200万元。每交一批货物,乙向甲支付该批货物的款项。双方约定的合同违约金为80万元。另外,乙还向甲支付了150万元的定金,作为支付货款的担保。前两批货物的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饭店,2000年3月1日,甲去外地购货后一直未归,2004年5月,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处理甲在饭店的份额,丙不同意乙的做法,于几日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乙、丙二人为了法院支持自己的观点,向甲的亲人做思想工作,甲丧妻多年,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
图书馆清洁工刘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图书管理员丁某将其带回家的10册图书退还给图书馆。法院接受起诉后,经过审查,认为刘某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应如何处理?()
甲公司欲购买一批钢材,委托乙提供媒介服务。后在乙的撮合下,甲公司和丙公司顺利地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双方对乙的工作均比较满意,但在乙的报酬和费用支出由谁承担问题上发生了争议。关于该问题,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刘某与王某一日正在散步时遇到赵某迎面走来,刘某遂对王某说,你如果敢上去打赵某两耳光,我请你吃晚饭。王某说:一言为定。遂走上前去,叫住赵某,给赵某两耳光。赵某当场晕倒,经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赵某遂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股份转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著作权法》第2条中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下列关于外国人作品的保护的陈述中,哪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乙炔与氮气或水蒸气混合会降低其爆炸危险性。()
神经-肌肉接头兴奋传导的“1对1”关系是因为
患者,女,19岁。上前牙松动3年,检查见上切牙松动踱,11、21移位,口腔卫生较好,初步印象为局限型侵袭性牙周炎。侵袭性牙周炎牙槽骨吸收的特点如下,除外
中医临床认识和治疗疾病,既辨病又辨证,但主要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将重点放在“证”的区别上,通过辨证而进一步认识疾病。“阴病治阳”适用于治疗
清代,两个人在京城街上发生口角,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打伤,按律应处以杖刑,请问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是()
钢中某元素含量高时,会严重影响钢的塑性和韧性,使钢产生冷脆性,这种元素为()。
按CIF术语签订的合同,如卖方愿意承担卸货费可以选用()。
PowerDesigner中的ProcessAnalyst模块的主要功能是______。
Thehours______thechildrenspendintheirone-wayrelationshipwithtelevisionpeople,undoubtedlyaffecttheirrelationships
Scientistshavedonealotofstudytoshowthatpraiseisfar______(effective)thancriticisminimprovingstudents’behavi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