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是大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是执行董事,严某是总经理。下列关于该公司法人资格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3-03-06  36

问题 姜某是大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某是执行董事,严某是总经理。下列关于该公司法人资格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司是法人
B、肖某是法人
C、严某是法人
D、姜某是法人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本题中,大力电器有限公司属于法人。《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姜某是法人代表。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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